/shellext/flash/0.swf
    当前位置: 首页>> 投资关系>>证券之窗>>深交所明年将推创业板 相关规则将陆续....
 证券之窗
创业板首批...
新三板明年...
纽约泛欧交...
完善大宗交易平台...
上证所发布证券异...
查看更多

关键字
类 别


 
深交所明年将推创业板 相关规则将陆续制定发布

2007年07月29日 22:44 北京商报
  在7月28日-29日举行的2007并购重组与私募股权投资高峰会上,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表示,创业板将于明年正式在深圳推出,准备登陆创业板的储备企业目前已达1000余家。
  王守仁透露,创业板将于明年在深交所推出,创业板的成立条件已经完全具备,因此预计明年开始,但具体时间尚未确定。目前,证监会与深交所已进行了两次会议讨论,相关方案已上报国务院待批。“我们在等国务院审批,包括创业板和OTC(私募发行公开交易)。一旦批下来立即实施。”方案获批后,企业在创业板上市的具体条件、交易规则、信息披露要求等规则将陆续制定发布。
  据了解,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指主板之外的专为暂时无法上市的中小企业和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窗窗体底端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有效补给。在创业板市场上市的公司大多从事高科技业务,具有较高的成长性,但往往成立时间较短、规模较小,业绩也不突出。二板市场和主板市场的投资对象和风险承受能力是不相同的,在通常情况下,二者不会相互影响。而且由于它们内在的联系,反而会促进主板市场的进一步活跃。
  成立创业板市场的呼声已久。在今年3月份的两会上,就有人大代表提案认为,中小企业板在深交所挂牌交易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了良好的融资和股权交易平台,为创业板市场运作提供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另外,法律法规的日臻完善为创业板市场稳定有序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相关新闻
  外资可设人民币私募股权基金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常务副会长王守仁昨日表示,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已经没有法律障碍,但基金收益换汇汇出还需政策保障。
  王守仁表示,外资设立人民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法律上已经没有障碍,可采用公司制和有限合伙制,但相关程序还需完善。最大的问题是退出方式,基金收益如何换汇汇出,这涉及到商务部和外管局。“我相信外资创投可能会遇到很多障碍,特别是在出口方面的障碍,可能会在创业板考虑他们的意见给予某些解决。”商务部目前正在修订2003年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
  此外,外资人民币股权投资基金所投企业在A股上市与境外上市的门槛、锁定、税收等问题,目前相关部门仍在研究中。
  2006年9月,商务部、国资委等六部委联合签发《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外资PE采取“小红筹”模式已经基本终结。王守仁建议,外资PE可设在香港,利用香港与深圳融合的大趋势,争取在将出售股份换成外汇汇出时,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张培娟  
?
版权所?西安盈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http://www.anmaco.com  邮编?%=ZipCode%>
总机:029 - 88196880-1/6  邮箱?%=SiteEmail%>